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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喝高了 乘客心惊肉跳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8-25 08:09:21

  本报讯(记者 程鑫 通讯员 沈欣 余为民)昨天凌晨,市民张先生搭乘出租车经历了惊魂一刻:司机林某不但不按其指定路线驾驶,反而飞快地兜起圈子。经检测,林某的血液酒精浓度达2.27,远远超过了0.8的醉酒驾驶标准。

  出租车司机一身酒气

  昨天凌晨1点,张先生在惊驾路吃完夜宵,乘一辆出租车回家。

  他刚上车就闻到一股酒气,起初以为是前面乘客的“余味”,没在意,说:“去王家弄。”

  驾驶员没吭声,发动车子出发了。令张先生奇怪的是,他并未按照自己的指定路线驾驶,而是在路上兜起了圈子。

  “你是怎么开的?”张先生质疑道。“怎么开难道要你教?”驾驶员很不耐烦地反问。

  张先生这才闻出来,车上的酒气原来是驾驶员身上散发的。

  两人随即发生争执,期间驾驶员加大油门,车速也越来越快,在路上晃来晃去。

  张先生意识到,该驾驶员系酒后驾驶,考虑到朋友还在惊驾路吃夜宵,便要求车子掉头,从原路返回上车处。

  最后,驾驶员把车开回朝晖路游泳中心门口。张先生质问他怎么能酒后驾驶,对方非常嚣张,双方再次发生争执。

  经检测属于严重醉酒

  这惊动了民警。巡逻民警赶到后,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酒味很浓,立即向交警部门反映。

  江东交警大队交警随后赶到,决定将驾驶员林某带到李惠利医院进行酒精浓度测试。

  到了医院,林某拒不配合血检,且多次威胁交警,甚至抓伤交警,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就范。

  检测结果显示,他的血液酒精浓度竟达2.27,远远超过了0.8的醉酒标准。据交警介绍,这样的酒精浓度已达严重醉酒状态。

  目前,林某的驾驶证和所驾驶的出租车都被警方暂扣,以等待进一步处罚。

  据江东交警介绍,根据相关规定,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扣分12分。一年内因醉酒驾驶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警方提醒营运车辆驾驶员,特别是夜班驾驶员,不要因为凌晨时段路上车少人稀,以为饮酒能提神而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一经查获,将受到严厉处罚。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