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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公务节能应少搞“提倡号召”多出“制度约束”
稿源: 新华网  | 2008-08-25 10:30:40

  新华网济南8月25日电(记者王汝堂、吕福明)当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全民节能,公务节能应成为全民节能的先行者,党政机关应身体力行带头节能,为全民节能作出表率。各级党政机关也纷纷出台落实公务节能的举措。然而,要真正落实公务节能,仅靠提倡号召是不够的,只有出台细化、量化的要求,明确制度约束,公务节能才会切实见到成效。

  能源紧张已给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带来威胁,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党政机关在这项事关全局的任务中责无旁贷。国家日前发布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指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公共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订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

  加强节能不是未雨绸缪,当前已成燃眉之急,各地在制订节能实施方案中,切忌再出台一些空洞笼统缺少约束力的“提倡号召”,力戒“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找准造成公务活动中能源浪费的主要矛盾,出台切实有效的制度,争取药到病除,将这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任务在短时期抓出成效。

  只有将节能工作细化、量化到位,比如空调、暖气、照明、公车使用等等,均需制订详细可操作的规则,并配套有效的检查考核来落实这些规则,才能让每一名公务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身体力行地节能。

  将公务节能落到实处,使党政机关的节能举措做到有规必行、有言必信,才能鼓励和激发全社会的节能热情,全民节能才会蔚成风气。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