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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称扁家另有“人头户” 已掌握相关事证
稿源: 新华网  | 2008-08-26 13:32:42

台检方25日中午突然赴扁家发传票

  新华网消息 据台联合报报道,台检方最近收到的数据显示,扁家在海外资金,并非只用吴景茂及陈致中夫妇做“人头”,还曾使用其他“人头户”。检方已掌握相关事证,只待正式司法互助程序提供可做为贪污、洗钱犯罪证据的书面数据,全案可望有突破性进展。

  检方追查发现,扁家曾在瑞士、新加坡、开曼等地开户

  汇款,但扁家海外资金地区,不限上述三地;扁家隐藏尚未曝光的“人头户”,特侦组全盘追查。

  扁家密帐案,扁家人都将海外开户责任推给吴淑珍,不过,检方对于新加坡等地有关扁家的“人头帐户”已有所掌握,陈家人的说词与检方当前掌握的事证,有相当的出入,陈致中夫妇显然有保留,检方侦办方向不会以他们的自白供述作唯一方向。

  检方强调,当前掌握的证据,与扁家人都将责任推给吴淑珍、且宣称只有吴景茂、黄睿靓两个“人头帐户”说词,并不一致,检方有把握厘清扁家海外密帐原貌。

  不过,受限台湾现行法令没有“皇亲国戚利益回避”条款,即使吴淑珍出面直接向相关部会关切、收取报酬等,虽属政治丑闻、道德可议,但可能会跟赵建铭、赵玉柱当“门神”、收取顾问费一样,难以论处刑事责任。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