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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在楼体周边安全防护和管理均不到位的情况下,拆除公司违章操作,野蛮施工,未能按计划有效控制拆除楼层,导致凌云楼部分楼体垮塌(上图),对附近几幢住宅楼形成安全隐患,造成一起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安监局曾要求限期整改凌云楼位于咸阳市闹市区附近,曾经被称为“咸阳第一楼”。7月初,因凌云楼拆除中产生的建筑飞石和坠落物,对东侧两栋住宅楼住户安全造成威胁。接群众举报后,咸阳市安监局主管局长率相关人员在现场核查属实后,会同秦都区安监部门就凌云楼拆除工程周边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对凌云楼拆除工程承包单位——西安鹏程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当即下发了整改指令,要求限期整改完毕。
7月中旬,经咸阳市区两级安监部门复查,拆除工程承包单位对整改指令提出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力,秦都区安监局责令其停工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周边的防护设施,完善楼体拆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7月22日给咸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去函,反映凌云楼拆除工程存在的安全问题。
两人被警方行政拘留事发后,咸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紧急处理,严查重办,采取积极措施,全力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市政府相关领导于昨日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现场勘查,指挥应急抢险。研究议定了事故的处理意见。在处理意见中,要求立即暂停凌云楼的拆除,对楼体现状变化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迅速安排凌云楼侧边几幢住宅楼内居民马上搬离,聘请专家对该群住宅楼进行安全鉴定和监测。进一步深查事故原因,对拆迁责任单位裕都置业公司、天王集团公司和拆迁中标单位西安鹏程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还要请专家组重新审定凌云楼拆除方案,增加安全防护设施,加派现场安全监督员,待群众安全撤离,防护措施完全到位后,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下重新开始拆除。对这次安全责任事故要在咸阳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在咸阳全市各拆除、建设工地集中展开一次以拆除安全为重点的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据悉,拆除工程承包单位的一名现场负责人和一名技术人员已被警方行政拘留。本报记者谢勇强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