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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停收“两费”大受欢迎 相关配套政策已落实
稿源: 法制日报  | 2008-08-27 13:16:37

  “好!实实在在的好!”当记者与已在北京和平里农贸市场中经营了四年多的小刘谈到近日个体户们热议的工商从9月1日起停收“两费”一事时,这位下岗女工朴实而简单的话语却像一滴水溅进了油锅里,周围的摊主们都连声跟着叫好。

  与个体户们朴素的热赞相比,学者却冷静中透着“高温”:此举是我国政府社会治理方式向更加符合社会发展方向转变的重要变革。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两费”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

  据了解,“两费”是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工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开始自上世纪80年代。那时的工商部门承担着建设和经营集贸市场,引导和帮助个体经济发展的职责和任务。“两费”后来又经历了“收支两条线”和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历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主要任务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继续征收“两费”,不仅不利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也不利于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与此同时,“两费”的存在也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

  有的指责其具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歧视色彩;有的指出,近年来个体工商户主要是下岗工人和农民。与其他企业相比,他们本身就属于市场经济的弱势群体,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取人为地加重了他们的负担。有的呼吁停止“两费”征收,让纳税人平等权利得以回归。

  其实,这些问题既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重视的问题。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两费”采取了减免措施,降低收费标准,对特殊困难群体予以免收。同时,先后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全面停止征收“两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意见。

  正如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答记者问时所言,报经国务院批准停止征收“两费”,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停征“两费”配套政策已落实

  记者今天从三部门就此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进一步了解到,为保障停止征收“两费”工作落实到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通告停止征收“两费”的有关规定。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对不按规定停止征收“两费”或变相继续征收的,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针对社会上对停止征收“两费”后是否会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停止征收“两费”后,中央财政将采取财力转移支付的方式,地方财政将进一步妥善安排预算,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常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供经费保障,不会因停止征收“两费”而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保障水平,也不会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在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针对停征“两费”给地方财政造成的收支平衡压力,中央财政已经决定通过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将作为停征“两费”的配套政策下达,并一次性安排2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彻底解决工商部门历史遗留的市场建设负债。保证停征“两费”政策顺利实施和工商行政经费保障工作的平稳过渡。

  由此可见,一套既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又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已经实打实地落在实处。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