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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严禁向小产权房放贷
稿源: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2008-08-28 08:43:07
  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   严禁给小产权房放贷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银监局获悉,央行和银监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不得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发放住房贷款,也就是不得对购买小产权房的客户发放住房贷款。

  《通知》要求,严格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金融机构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此外,该政策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业性房地产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

  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房地产开发贷款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中的“金融机构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2001年央行就出台了这个禁令,银行从那时就开始实行了,这次央行和银监会只是重申这一政策。至于不得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发放住房贷款,银行实际上早就这么做了。他解释说,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也称为“小产权房”,但实际上目前还办不了房产证,市场前景不明朗,因此银行也不会愿意给购买“小产权房”的住户发放贷款。

  省内权威金融部门人士表示,这次央行和银监会下发《通知》的用意主要是通过银行信贷来促进节约用地,而不是紧缩房地产贷款,银行正常的房地产贷款仍不受《通知》限制。南京另一家银行信贷部门人士也表示,《通知》对银行的放贷没有影响。 (李昊杰陈春林)

  小产权房“哪都贷不到款”

  马祚波

  由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今后将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要求“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那么,南京目前现存的集体土地房项目究竟能否办理住房贷款呢?

  记者昨天上午电话采访了位于南京雨花台区西善桥附近的泰山花园售楼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房子的均价已经从每平方米2300元涨到了3800元左右,现在还剩余一些房源,产权证和土地证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办理”。当记者提出能否办理贷款时,这位销售人员表示“我们一直都不能办的,你必须付全款,最好是在一个月内付清”。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另一家地处栖霞区燕子矶的银贡山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楼盘同样不能贷款,不过可以分期付款,“像我们这样的集体土地房哪里都贷不到款,但如果你手上资金不够的话,可以先付87%的房款,剩下的13%等到你拿到两证时再付”。当记者问起何时能办理两证时,销售人员表示他“无法保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南京对集体土地房个人买房贷款这一块一直很严格。“虽然目前对集体土地房还没有定性,不少城镇居民也在公开购买,不过从银行放贷上看,还没有‘放开’”,该人士表示,即使有些集体土地房项目宣称可以贷到款,其实也是通过幕后的投资公司等“中介”进行操作,市场风险较大,买房人应格外小心。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