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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破获首起跨国走私贩卖毒品大案
稿源: 新华网  | 2008-08-28 14:29:02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28日电 昨天下午,宁波海关缉私局对外公布了宁波口岸破获的首起跨国走私贩毒大案。

  2007年12月23日,宁波北仑港,当一艘来自南美洲的外籍集装箱货轮靠岸后,一名神色诡异的外籍船员跑步到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黑色轿车内,并迅速从身上掏出一大袋粉状物交给车内另一名男子。

  此时,平静突然被打破。几秒钟的时间,港区的角落里突然出现一群持枪警察。

  外籍男子名为泰麦,39岁,为大平洋岛国基里巴斯人。泰麦所在的“阿谷拉”号船来自南美洲,为远洋航线,在全球各个港口运送集装箱,工作兢兢业业。

  “泰麦并非毒枭,而是一个送货人。”据案件缉私民警介绍,早在几个月前,“阿谷拉”号货轮曾在哥伦比亚某个港口停留过,泰麦接触到了当地一个毒枭的组织,并答应对方用自己船员的身份帮忙运送一批海洛因和可卡因到墨西哥的一个港口。而作为回报,泰麦能从中得到3500美元的好处费。

  但让所有人都没料到的是,在离开哥伦比亚后,“阿谷拉”号因为线路问题半途改道,船长下令不再经过预定的墨西哥某港口。

  就这样,随着货船一路从南美洲驶向亚洲,在沿途经过的每个港口,泰麦都想方设法把毒品出售。但不是没有机会出手,就是没有买家愿意接货。

  眼看到了最后一站宁波港,泰麦决定铤而走险,向上船提供服务的宁波某外轮服务公司职员王某(化名)兜售身上藏着的毒品,并许诺以每公斤海洛因8000美元的低价出售。

  原本以为低价就能出手的泰麦可能没想到,王某看到有人兜售毒品,表面上说要再谈价格,但下船后立即报警。

  缉私民警从泰麦身上搜获的毒品,一共有524克可卡因、1930克海洛因。

  宁波市中级法院审理后,判处泰麦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刑罚执行完毕后将被驱逐出境。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