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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抢劫“曝了光”四处逃亡终被抓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8-29 07:54:13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王蓓 南山)听说别人家有“宝器”,余姚人翁某、谢某等人心生歹念,竟结伙蒙面入室抢“宝”。不料,“宝器”没到手,反而被受害人给认了出来。前天上午,慈溪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对翁某、谢某两人判处了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2004年8月,家住余姚凤山五星村的翁某获悉慈溪市横河乌玉村的何某家中有值钱的“宝器”后,便与同村的谢某、沈某及“四川阿东”(后两人均另案处理)密谋抢“宝”。

  同月13日凌晨1时许,翁某、谢某伙同沈某、“四川阿东”携带刀具、绳子、胶带纸等作案工具至受害人何某家准备抢“宝”。4人戴上头罩后,由谢某钻烟囱进入何某家中。钻烟囱过程中,谢某的头罩不慎掉下,他便用衬衫领子将口鼻遮住。

  随后,谢某开门将翁某等3人放进屋内。听到响声后的何某母子开灯查看,却被4个蒙面人用刀架住了脖子。在翁某等人用绳子捆绑何某母子的过程中,谢某的衬衫突然滑落,何某这才看清,原来歹徒竟是邻村的谢某。

  之后,翁某等人持刀威逼何某交出“宝器”,何某谎称“宝器”埋在屋外南瓜棚下,在翁某等人押着何某去南瓜棚下挖“宝器”时,何某趁机大声呼救,翁某等人遂仓皇逃离,抢劫未能得逞。

  由于被何某认出,谢某便开始了逃亡生涯,四处躲藏。今年5月中旬,早已被列为网上逃犯的谢某在横河某宾馆开房时,被得到线索的警方抓获。警方又根据谢某的交代,抓获了另几名同案犯。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