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宁波8月29日电 宁波鄞州区日前制定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从今年秋季起,鄞州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每人每学期最高可受政府补助4000元。
从今年秋季起,鄞州区将对区内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城乡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给予每人每学期教育补助3000元至4000元。同时,区慈善总会将重点扶助户籍在鄞州区的城乡低保、城镇低收入边缘家庭的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对符合条件的边缘家庭在校贫困大学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其中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生”的凭证书再补助1000元;对符合条件的边缘家庭贫困大学新生入学第一年补助4000元,其中被一本、二本录取的可再补助1000元。
为确保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不因贫辍学,鄞州区将对区内常住户籍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寒窗圆梦”工程。对城乡低保、城镇低收入家庭外的其他残疾大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每人每学年可获得补助4000元至5000元;对于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残疾人家庭,其子女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给予每人每学年1000元至2000元的补助。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区内常住户籍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鄞州区将另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当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残疾人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此外,鄞州区教育局还成立了“鄞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就读大学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这些学生每年申请的助学贷款最高可达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区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