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袁小林)为加大对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扶持,近日,市科技局、经委、财政局对原有的《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作出修订,对认定为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新列入省级、国家级中心的资助金额都增加了一倍。这是我市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
修订后的认定管理办法,使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得到的政府资助额增加了一倍。其中对认定为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资助额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对新列入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资助由给予补足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对新列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资助由给予补足300万元提高到600万元。以上资助经费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发、专用仪器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提高企业研发能力的平台建设。
市科技局将每年对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排名。对建设良好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给予进一步支持,对建设较差的提出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较差的取消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资格。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67家,其中省级93家,国家级6家。根据我市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到2012年,我市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要达到50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