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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交通事故理赔可到3家服务中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8-30 07:26:24

  本报讯(记者 周静)随着昨日上午保险理赔兴隆服务中心的启用,宁波市首批3家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全部投入使用。

  兴隆服务中心位于江东区江东北路340号,博纳服务中心位于南苑街368号,骏达服务中心位于环城北路东段548号。这3家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为每日上午8:30至下午5:30,节假日正常对外服务。

  据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不在保险理赔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内发生的属于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直接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双方约定在24小时内同时到同一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对外服务时间内去处理。此外,在20:00至次日6:00期间发生的属于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保护现场,同时报警等候处理,也可以按规定自行撤离现场、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后,但仍需报警处理,由接处警民警确认事故真实性后开具《事故认定书》,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证明。

  “从启用的3家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看,全市20家承保机动车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都派员进驻,进行集中办公,受理各方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索赔申请,这样可以避免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推诿、扯皮。对于保户来说,方便了很多。”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安排,全市还将逐步增设保险理赔服务分中心,以满足物损交通事故处理的需求,力争做到布局合理,方便群众。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