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少年掏鸟窝被高压电击残获赔30万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8-30 07:26:24

  本报讯(记者 诸新民 通讯员 祝文权 鲍传璐)新学期在即,就读余姚市低塘兰天民工子弟学校的四川籍少年冬冬(化名)却不能和同学们一样去上学了。2个月前,他在放学回家途中爬上高压电塔掏鸟窝,不幸被电击中从高空坠落,至今还在医院治疗。

  少年掏鸟窝被电击

  今年6月16日下午4点,冬冬在放学后回家途中,看到路边的高压电塔上有一个鸟窝,就好奇地爬了上去,想把鸟窝掏下来。

  他刚要接近鸟窝,不幸发生了,突然一股强电流传遍了他的身体。冬冬顿时从高空坠落,重重地摔在地上,不能动弹。

  冬冬很快被闻讯赶来的民警送到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冬冬全身被电灼伤面积达20%,双手、脚、背部等多处严重损伤。

  因为伤势严重,冬冬的左手被截掉三分之二,右手活动受限,左脚膝关节也因严重受伤需要后期治疗。经有关部门鉴定,冬冬的伤势构成了二级伤残。

  悲痛父母提起索赔

  事故发生后,高压电塔的管理方余姚市供电局拿出了4万元用于冬冬先期治疗。但冬冬的父母从有关医疗部门咨询后得知,其损伤后的12个月内属于一级护理依赖,12个月后需要二级护理,整容、膝关节置换等后续医疗费估计高达25万元。

  重度伤残和高昂的医疗费用,让这个来自四川山区的农民家庭几乎绝望。

  为了让冬冬得到及时治疗,父母多次向余姚市供电局索赔。供电部门认为,冬冬受伤的主要责任在于他自己,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协商成功。

  26日,冬冬向余姚市人民法院起诉,索赔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近100万元。

  得到了30万元赔偿

  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治疗、生活等急需帮助,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在法官劝导下,考虑到冬冬的实际情况,余姚市供电局同意适当赔偿冬冬的损失,帮助他渡过这个难关。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余姚市供电局同意支付冬冬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赔偿款共计30万元。

  这对于冬冬的父母来说,总算是得到了一点安慰。

  昨天,记者从余姚市人民法院获悉,根据协议9月1日冬冬就可以拿到全部赔偿款。

  马上要开学了,法官提醒中小学生的家长,一定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避免类似的意外伤害事故再次发生。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