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吕君 通讯员 蔡伟岳 周雪雪)药品安全与百姓生命息息相关,目前,我市“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规范和提升工程全面铺开,旨在通过整治和长效化管理,建成一批依法经营、管理规范、群众放心、示范性强的小药店。
根据2007年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镇级以下医疗机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了“小药店”规范和整治对象:日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较为薄弱和信用等级较低(C、D级)的药品零售企业和非处方药店;日常药品使用管理较为薄弱和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村卫生室、各类诊所及医务室等小型医疗机构;未创建“合格药房”的小型医疗机构。“初步确定的整治对象有药品零售企业91家,村卫生室、服务站、个体诊所37家,口腔类村卫生室(诊所)64家。”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层层推进此项工作,早在7月初,市药监局就在城区选择了3家不同类型的口腔类村级医疗机构作为达标工作的试点,并统一制作了标识标牌,编制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承诺书及各种质量记录表单等,计划在年内完成所有口腔类村卫生室(诊所)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同时,还对坎墩街道、胜山镇两个试点镇街列入规范和整治的9家药品零售企业、5家卫生室(服务站、个体诊所)、6家口腔类村卫生室(诊所)进行普查,目前建档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全市“小药店”整治工作将深入推进,9月30日前完成全部镇(街道)“小药店”的普查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