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人民政府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正式实施“绿色信贷”,企业环保信息全面纳入金融系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鞍山西洋集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成为辽宁省首批“绿色信贷限制类企业”。
辽宁省环保局副局长杨哲表示,辽宁省环保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辽宁省银监局三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企业“绿色信贷”。环保部门负责提供违法排污企业名单、企业环评项目审批情况、重点污染源减排情况和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企业名单等信息。金融部门加强国家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对接,督促辖区内各金融机构严格掌握信贷投放的环保标准,加强对污染减排授信工作的监管。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有关人士表示,辽宁企业今后履行环保义务的情况会全部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这类数据将成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重要参考,提示其注意相关企业环保风险、审慎贷款。
据介绍,辽宁省实施“绿色信贷”制度,将企业分为“鼓励”“预警”“限制”3类。其中,限制类企业包括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企业、县以上政府下令关停的企业、违反环评法擅自建设或生产的企业和造成重特大环境损害威胁群众安全的企业等。辽宁省有关部门今后将继续定期发布绿色信贷信息,对相关企业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