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 (记者 朱 东 通讯员 郑 磊) 新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小商贩问题,中河城管中队开始为辖区内流动摊贩“安家”。
“我在东裕新村摆摊好几年了,都是摆在小区门口经营,如今终于在菜场里有了摊位,再也不用担心刮风下雨了。”一位无照摊贩拉着执法队员的手,感谢中河城管队员为他们所做的一切。
据悉,东裕社区是拆迁安置小区,居住人员复杂,一直以来流动摊贩云集,尤其是新村二期小区大门前的马路菜场。由于马路菜场的经营者大部分是本地群众,中河城管中队并没有对其进行取缔,只是每天派队员维持现场秩序。但近来随着大量外地蔬菜经营户的加入,马路菜场的规模逐渐扩大,给小区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对此,中队经过多方协调,决定由东裕菜场给这些自产自销的本地群众提供摊位,承诺免收其前两个月的摊位费,以后的摊位费则酌情收取。经执法队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动员,马路菜场流动摊贩全部移到了东裕菜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