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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放心食品配送驶上“高速路”(图)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8-09-02 12:07:07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景锦 通讯员 孙雪漫 励烈熙)近日,我市工商部门重新认定的周巷副食品批发市场的16家放心食品配送示范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诚信承诺书》,向全市消费者承诺:严把商品质量关;严守价格公平公正原则;牢固树立“客户第一”服务观念;随时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006年7月,慈溪市放心食品示范经营户配送车发车仪式在周巷副食品市场举行,15家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制度、经营状况良好、诚信经营、商品价格合理的经营户,作为首批放心食品配送示范经营户,这标志着我市初步建立起副食品准入批发市场与农村放心店的对接配送机制。该种机制的最大亮点是,充分发挥了周巷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配送优势和规模效应,并利用市场经营户已有的配送网络,择优认定“放心食品配送示范经营户”向农村放心店配送商品,从而实现商品准入市场与农村放心店的良性互动发展。

  副食品批发市场向农村放心店实行商品配送是构筑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完善市场配套服务功能、提高食品批发市场经营业态的必然选择,也是从流通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消费领域,确保农村放心店食品安全的有效途径。为此,按照实施分类管理,市工商分局首先推行了具有特色的“慈溪模式”,在全市297个行政村中共创立放心店301家。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工商局准入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注重放心店长效运行机制,摸索出“市场化”配送模式,成功实现放心店与实施商品准入市场之间的对接,走出了“导入竞争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质量标准、完善制度约束”的对接配送新路子。两年来,该模式下的配送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提高农村放心食品覆盖率,向农村放心店提供价格便宜、货源正宗、配送便捷的商品和服务,从而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打响“农村放心示范店”的品牌。

  为了把副食品准入批发市场与农村放心店的对接配送这一工作继续做好,市工商分局实施准入与退出两手抓,抓实抓好。市工商分局对示范经营户实施了严格的商品准入制,具备放心食品配送示范户资格的经营户必须拥有良好的经营状况,能够诚信经营,经营的商品价格合理,且食品类商品准入率达到100%。为此,放心食品配送示范经营户不搞“终身制”,有关部门对已认定的经营户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并进行了择优筛选,今年重新认定了16家放心食品配送示范经营户,确保农村食品质量真正安全放心。

【编辑:吴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