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 水玲玲 通讯员 徐爱和)最近,家住茶院乡龙尾巴自然村的老共产党员杨贻章在领取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费时发现,每月比之前多了52元。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同杨贻章一样,全县共有144人能享受到这次标准调高后的农村“三老”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据悉,此次的标准调整从今年7月起开始执行,主要涉及生活补助方面,农村“三老”人员的医疗补助仍按老政策规定执行。调整后,抗日战争期间(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从原来的332元调整到384元;解放战争期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从原来的312元调整到364元;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红色堡垒户),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从原来的278元调整到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