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报道了兴业银行的一款理财产品,将股市风险输入银行客户,可能导致持有人血本无归的严重后果。但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出现问题并非个别现象,8月20日到期的兴业银行2007年第四期万利宝理财产品以亏损16.66%惨淡收场,让持有人损失惨重,暴露了更为严重的风险控制漏洞。
这是一款投资于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高风险产品,但却被兴业银行定位为面向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个人客户发行,预期收益率高达8%~25%,运作一年之后,最终以大亏清盘,引起众多银行客户的不满。
《每日经济新闻》发现,该理财产品有离奇交易,涉嫌违反理财产品协议书,超出了协议书约定的投资范围,兴业银行作为产品管理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昨日,一位王女士向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哭述她投资兴业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事情。去年8月份,她在兴业银行买了一款名为2007年第四期万利宝??“兴业基金宝”的理财产品,于今年8月份到期,但她查询到当初投入的5万元,如今只剩下4.15万元,损失达16.66%。
而这一理财产品的募集规模高达7.31亿元,也就意味着持有人的损失高达1.22亿元。
历史最高位买基金套你没商量
“当初买的时候,银行理财经理说这款产品很好,非常稳健,预期收益为8%~25%,考虑到比银行存款利息高,我便买了5万元,结果现在只拿回4.15万元,别说没拿到这8%的收益,现在就连本金都亏16.66%,根本没想到风险这么大。”面对如此结局,王女士显得有些愤怒。
去年的8月,上证指数逼近5000点,处于历史最高位,几乎所有股票都创出历史最高价,狂热的市场让管理层频频提示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然而,兴业银行却在此时,面向银行客户推出这款基金宝,将募集资金投向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以及申购新股,当指数从5000点暴跌至目前的2300点附近,风险不断暴露,其结果也可想而知了。
2007年第四期万利宝??“兴业基金宝”成立于2007年8月17日,存续期1年,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成立规模为7.31亿元,报告期末产品总净值为6.09亿元,亏损1.22亿元,报告期末产品单位净值:0.8334元,产品管理人为兴业银行,投资管理人为华泰证券。
高风险产品却售与低风险承受者
在“兴业基金宝资产管理报告”中,《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这么一段话“2007年10月以来,我国沪深两市在达到历史高点后呈现单边大幅下跌行情,沪深300指数一度下跌50%。本产品采取了积极防御的投资策略,严格控制股票型基金仓位,进行灵活的波段操作,从而减少了净值损失。”
“按照这个说法,如果我不买这款理财产品,还要亏得更多?简直是鬼话!当初就是听信了银行工作人员给我画的美好蓝图,到期会有8%~25%的收益,产品非常稳健,如果当初把钱存定期,怎么可能倒亏16.66%?就更不可能亏50%!”王女士气愤地说道。
《每日经济新闻》通过网络检索发现,去年8月3日该理财产品发行时一份长达4页的详细说明书有如下表述:“该产品是兴业银行面向对证券市场有一定了解,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中高端个人客户群体以及投资基金的客户群体设计推出的理财产品,是专门为风险承担能力较低的投资者量身定造的一种有效的资产增值新方式”。
由此可见,这样一款投资于股票基金的高风险产品,却被兴业银行卖给了低风险承受者,发生如此错误的产品定位,难怪会招来持有人的强烈不满。对此,兴业银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超越投资范围涉嫌违反理财协议炒股票
《每日经济新闻》从王女士处获得的这份协议中看到,兴业银行这款产品的投资范围如下:
1.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ETF、LOF等;
2.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逆回购等;
3.申购的新股。
然而,根据已知的公开资料推算,该产品很有可能违反协议书,动用资金在二级市场上直接购买了股票。该产品成立于2007年8月17日,募集规模为7.31亿元。而在去年9月30日,股票类资产市值就高达5422万元,占整个总资产的6.89%。
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达到如此高的股票持仓比例,在去年下半年新股申购中签率屡创新低的情况下,仅仅凭借申购新股可能实现吗?为了验证这一疑问,《每日经济新闻》统计了在这期间(即去年8月17日至9月30日)发行的所有新股的情况,我们做出了全仓打新股的最大申购情形的假设(见表1),计算得到的结果是,网上申购新股总中签率为6.15%,网下配售新股的总比例则是7.86%。
乍一看,如果满仓参与新股网下配售,要达到6.89%的股票仓位并非不可能,但是深究起来,难度却好比登天。
高难度任务:两天完成数亿基金建仓
首先,要达到6.89%的股票仓位就必须满仓网下申购去年9月19日发行的中国神华,由于中国神华是在9月27日公布网下发行结果,未获配的机构资金也是于这一天被退回。这意味着,在这一天之前,该产品全部用于打新股,没有配置一分钱的基金;而在9月30日的资产组合情况来看,持有基金的仓位已高达67.54%,也就是说,该产品需要在27日、28日短短两个交易日内完成建仓(9月29日、30日是周六周日),买进价值5.31亿元的基金。
如果将该产品在9月30日投资组合中公布的封闭式基金市值,与27日、28日这两天并不大的成交量和涨跌幅结合起来看,会发现完成这一建仓动作难度很大;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需要一个时间周期,要想在两日内完成建仓、进行这样精准和完美的操作,也同样是存在相当难度的。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发现该理财产品2007年8月17日成立时的资产为7.31亿元,在2007年9月30日的资产达到了7.87亿元,浮动盈利已经达到了5600万元左右,如果按照上述假设情况,最初全仓打新股,最后两天才买入基金,从当时的新股收益率计算,该理财产品是无法获得如此高的浮动盈利的。
所以,更为合理的解释是该理财产品在成立后,已经配置了基金,获取了大市上涨带来的收益,而且其配置的基金仓位还不低。
二级市场买股票风险被成倍放大
而这显然出现了一个离奇的问题,按照全仓打新股的假设,而且需要保证时间精确的条件下,该理财产品才能勉强满足其6.89%的股票配置,但是如此一来却无法在去年9月30日就获得5600万元的收益,可见,5600万元收益与6.89%的股票仓位是一个矛盾,不可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但现实的情况是,该理财产品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满足6.89%股票仓位的同时,还实现了5600万元的收益。业内人士指出,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配置的股票中,不仅有中签的新股,还有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
理财协议规定只能投资于“债券、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申购新股”,而不能通过二级市场炒股,这一点完全违背了协议书的条款,超出了可投资品种的范围。
同时,在该产品合同的风险提示条款中,从头到尾没有提到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风险,却违规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对理财产品购买人来说,涉嫌欺诈行为。
在这一疑点重重的操作过程中,如果确认该产品的操作确实违反了契约,那么对持有人造成的损失,作为产品管理人的兴业银行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兴业银行还是这款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又该如何面临对自己充满信任的投资人呢?本报明日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