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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设引才专项资金 鄞州建公寓筑巢引凤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9-04 13:47:41

  中国宁波网讯 企业引进、培养创新型、紧缺型人才,政府给予企业一定补助。日前,江北区委、区政府出台了促进企业引才的优惠政策,每年至少安排8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

  据介绍,对高薪聘请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位完成人,年薪15万元以上的创新型、紧缺型人才和聘请年薪8万元以上在研发或生产岗位上的高级技师的企业,按实缴个人所得税中留区部分以工作津贴的方式给予等量补助。鼓励企业参加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凡参与区统一组织的人才招聘活动的企业,摊位费和统一制作的招聘广告费用,全额由财政资助,对每正式引进一名符合条件人才的企业,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0元补助。同时加大对企业柔性引进人才的支持力度,对企业聘请主持区级以上科技攻关项目研发、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柔性引进人才,在攻关期内,给予2000-5000元生活补贴。

  在人才培养上,江北区将有计划地组织区龙头企业、工业30强企业、工业成长型企业、服务业明星企业、区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区级以上研发机构依托企业的企业家、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研发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学习深造,由市、区选派或由区相关部门集中组织培训的,所需培训经费原则上由财政承担。

  又讯 最近,鄞州区购买了一幢住宅楼作为待建人才公寓的补充,来缓和目前部分人才住房难问题。同时,该区近日还制定出台了《鄞州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人才公寓可由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事业单位购买,用于引进人才的流转入住,也可由符合条件的、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租赁。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副高以上职称,或对所在企业有较大贡献的人才。其中属于新兴产业企业的,可放宽到具有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水平)的技术人员;2.原籍在本区及老三区以外,且在本区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3.在本区及老三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和承租公房等。

  该区人才公寓将提供964户小型单身公寓,含6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两种套型,总建筑面积达111258平方米,预计于2010年以后交付使用,届时可解决区内千余名人才的住房问题。此外,鄞州区各工业园区也纷纷专门整理出地块,开始筹建人才公寓,全区人才公寓建设呈现“东、中、西”三片布局,政府、企业两极推动的良好局面。(记者 蔡铁锋 通讯员 陈海波 吴俊 王翔)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