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之财来得快,花得也潇洒。但让这伙窃贼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在享受拔火罐时留下的红印,却成了警方锁定他们犯罪的线索。9月1日,犯罪嫌疑人夏某、兰某在范市某大街上出现时,被守候多时的民警和保安队员抓获。
8月24日下午2时左右,夏某、兰某、吴某、易某4人乘车从宁波来到龙山镇某宾馆用假名登记入住,然后夏某伙同吴某随身携带撬棍,采用撬门入室手段,在龙山镇新东村范某家盗窃价值9000余元的各类金器后逃离现场。8月26日凌晨,夏某又伙同兰某用同样的作案手段,在王家路村范某家窃得现金、手机和香烟等物,总价值达13000元。嫌犯在逃离现场时,肩膀上一个疑似拔火罐时留下的红印被路过的村民发现。龙山派出所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从宾馆、足浴等公复场所入手排摸,并锁定了嫌犯。9月1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夏某、兰某在范市大街上出现时,被巡逻守候的民警和保安队员抓获。根据夏某、兰某交代,又在范市某宾馆内将吴某、易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夏某、兰某、吴某、易某交代从7月29日至8月31日,在宁波江北、慈溪龙山镇连续作案9起的犯罪事实。目前,夏某、兰某、吴某、易某被龙山派出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周云毛 裘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