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梅兰芳》惹上官司的新闻流传于各大媒体上。报道称,北京米里米特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不满中影集团违反约定甩开合作伙伴,向北京海淀法院递交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中影集团停止侵权,不得进行电影《梅兰芳》的摄制、发行和其他传播行为。但据该片宣传方介绍,官司不会影响《梅兰芳》的宣传上映,剧组昨日在京录制了主题曲的MV,导演陈凯歌以及两位主演黎明、章子怡都亲临现场。
早报记者刘嘉琦
|
|
从开拍就一直保持低调的《梅兰芳》,在定下年底公映时间后,也没有赶赴任何国际电影节进行宣传或者卖片活动。因此,昨日忽然传出的官司,让媒体记者也有些措手不及。据称,起诉中影集团的是北京米里米特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而该公司负责人杜家毅的确曾拥有《梅兰芳》的电影改编权,杜家毅也曾以《梅兰芳》制片人的身份接受过媒体采访。然而,在陈凯歌版《梅兰芳》正式启动后不久,杜家毅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自己不再负责该片的相关事宜。
根据已经曝光的诉讼内容,可以了解到在2004年,米里米特公司与中影集团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拍摄电影《梅兰芳》。2007年双方签署了一份会议纪要,确认电影《梅兰芳》的拍摄权由原告享有,并约定双方正式签署合约后,电影的拍摄权益移转给被告,但至今双方未签订涉及该电影的合约,被告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独自进行了拍摄。原告认为,其享有电影《梅兰芳》的合法权利,为维护自身权益,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
昨日,早报记者试图联系杜家毅,但他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中影集团方面负责市场营销的蒋德富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的确听说了被起诉的事:“但这是制片部门的事情,具体情况我们这边并不知情。现在可以说的是,这件事不会影响到《梅兰芳》的宣传和上映。”
《梅兰芳》继续开工就在官司事件甚嚣尘上之时,《梅兰芳》剧组昨日又在北京开工。据了解,这一次是为影片拍摄插曲之一《你懂我的爱》的MV。该首插曲是由黎明掌管的东亚唱片(AMUSIC)制作公司录制,著名音乐人雷颂德作曲、姚谦作词,由主演黎明、章子怡联袂演唱,黎明本人还担任了MV的导演。
据介绍,《你懂我的爱》的音乐制作部分,之前已经由雷颂德领衔的制作团队在日本东京打造完成。身兼老板和主唱多重身份的黎明对于音乐制作相当严格,导致制作时间超期,也直接影响到了MV的开拍时间。宣传方称,原本章子怡9月4日要回美国的,但黎明亲自挽留她,还特地下厨煲汤,让章子怡感动不已,决定留下来完成MV的制作。
昨日在拍摄现场,不仅有黎明这个MV的导演,《梅兰芳》的总导演陈凯歌也暂时放下电影的后期制作,前来探班。据了解,拍摄一直持续到深夜,之后黎明还将带着制作团队赴泰国进行最后的后期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