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刚刚11岁的儿子为了玩手机里的游戏,竟偷拿了家里的存折,跑到银行取出了2000多元,去手机店买了一款诺基亚手机。昨天,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87777777热线,对儿子的行为感到气愤之余,也质疑银行和商家,对孩子的这种反常行为怎么能“一路绿灯”。
李先生和妻子都是生意人,因为工作忙,11岁的儿子在一所私立学校寄读,平时只有放假和周末才回家。李先生对孩子一向也很慷慨。“儿子很懂事,我们不吝啬儿子的零花钱。”他说。可昨天下午,李先生回家,意外地发现家里多了一部崭新的诺基亚手机,手机屏幕上正好显示“三维足球”的游戏。
觉得蹊跷的李先生就向儿子询问此事,儿子红着脸告诉他,手机是在路上捡的。在他和妻子的追问下,儿子才说出了实情:手机是他半个月前偷了家里的存折,到银行取钱后买来的。儿子竟然会偷钱买手机,而身为家长半个多月竟然没有发现,李先生在自责之余也对相关商家的做法产生了质疑:“那么小的孩子去银行取2000多元钱,又跑去消费,有关工作人员竟然‘一路绿灯’!”
第二天,李先生就带着儿子和手机来到手机商场要求退货,商场承认这款手机是他们售出的,也答应退货。不过该商场有关负责人认为,国家并没有规定不能将手机卖给小孩,商场是敞开大门做生意,谁来买都一样。而且现在很多家长为了方便与子女联系,也都给小孩买了手机。
银行方面的说法也与手机商场如出一辙,他们认为,虽然来取款的是一名孩子,但是国内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让未成年人取款,因此工作人员即便觉得可疑,但只要密码正确,手续齐全,还是要让对方取款。不过,两家单位都表示,这件事也给他们提了个醒,若再次碰到这类事情,工作应该做得更细致一些,询问一下孩子父母的联系方式,最好在得到孩子父母的同意后再按程序办事。
记者也就此咨询了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的郭成律师,郭律师认为,虽然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让孩子进行大额消费或取款,但是像上述事例中的11岁孩子,尚不具备单独民事行为能力,因此银行和商家是有责任要求孩子在监护人陪同下消费或取款的。(记者 李廷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