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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通过评审
稿源: 南海网  | 2008-09-06 09:19:01

  本报海口9月5日讯 (记者徐珊珊)今天上午,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该公园规划建成一流的高水准世界地质公园,打造成我国热带海岛城市火山生态文化旅游的精品。

  来自中国地质科学院、东南大学、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原则通过本次规划。

  根据规划,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近期发展目标为,至2013年,公园重点发展北部,在马鞍岭火山口公园(景区)基础上,以新的理念扩建为主园区。

  在近期发展中,园区将建成火山喷发演示与文化展演,科普与科研,露天与室内相结合,融知识性、娱乐性、参与性、互动性于一体的大型游览区,成为中国雷琼世界地质公园海口园区科学文化的缩影和海口招徕游客的品牌旅游区。

  开发完善五大旅游产品

  根据规划,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应以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等国内客源市场为基础,大力开拓入境客源市场。入境客源市场主打港澳台、东南亚地区和东北亚市场,逐步向欧、美、大洋洲扩展。

  规划建议开发和完善五种旅游产品,包括接待境内外游客的观光旅游产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科普与科学考察旅游产品,生态旅游与乡村旅游产品,会议、节庆旅游产品。

  不提倡大量居民搬迁

  据了解,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内居民大约3万多人,80多个自然村,分属海口石山镇、永兴镇管辖。

  根据规划,居民社会用地应不做大量调整,不提倡大量的居民搬迁。部分地区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安排,可局部集中布局或异地安置。

  规划提出,应当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建立合理的有规模的居民点系统,改善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引导淘汰型产业的劳动力合理转向。在园区产业和劳动力规划方面,以建设产业基地为重点,大力发展旅游产业,鼓励引导镇、村、企业和个人发展与旅游相关产业,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心镇和中心村聚拢。

  建立三级保护区

  规划将公园各处的遗迹核心区规划为一级保护区,面积约为4.3平方公里,并以一级保护区为中心向外适当拓展规划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根据规划,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对地形人为改变与破坏,严禁采石,严禁新建坟墓。熔岩隧道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占用。二级保护区可安排必要的旅游相关设施,经规划审批后实施。

  三级保护区内,村落民舍要与环境协调,加强村落环境、卫生等综合治理,推动文明生态村建设。

【编辑:吴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