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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新建住房背后藏何玄机?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9-06 13:42:27

  本报讯 作为地产城西板块的代表性楼盘,位居集士港镇政府东南方向的“格兰春晨”、“缘园”等楼盘,目前期房销售均价在7000元/平方米左右。而在集士港镇政府西北方向,却有一个即将交付的楼盘,其中有房东卖出来的房子价格竟只有1800元/平方米!这巨大的差价背后,有何玄机?

  每平方米单价卖1800元的房子,小区名为“湖山人家”,地处距集士港镇政府五六站公交站的湖山村。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这个小区约有370套房源,其中1/3左右为拆迁安置房——这部分房源用于安置因绕城高速建设而被拆迁的附近几个村的农户,另外200套左右的房子则是镇上专供当地大龄青年的。

  尽管小区尚未交付,但已有房主在对外叫卖房源。“安置房每平方米卖3600元左右,大龄青年房单价则比安置房便宜一半,不过房主要求多付4万元的转让费。”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事实上,在近三年前,高桥镇政府周边的商品楼盘就已卖3500元/平方米以上了,而高桥镇中心区域到湖山村也就一刻钟左右的公交车车程。

  价格卖这么便宜,“湖山人家”的房子是不是做不出房产证?对此疑问,鄞州国土部门作了明确的答复:该小区土地性质不是集体土地而是国有划拨的,不存在做不出房产证的问题,只是以后房子在转让时,房主须补缴一部分土地出让金。

  不过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都能做出房产证,但该小区中仅卖1800元/平方米的大龄青年房,按规定5年之内是不允许转让的。这意味着,现在买了“湖山人家”的大龄青年房,买方要等5年才能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最终改成自己。一位房产中介人士指出:“像这样买卖双方私下约定在多少时间之后再办过户手续的例子,已是屡见不鲜。不过,我们一直建议购房者对此要特别慎重,因为其中有很大的风险。”

  据房管部门介绍,因为房屋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所有权人应以房产证上登记为主;如果买了房子后不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这意味着房屋的权属仍然为卖方所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人士就此解释,这样一来,买方在未来5年内可能会面临以下三种纠纷和风险:其一,如果这段时间里房价上升,卖方可能会因为房屋价格原因而单方面违约;其二,卖方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把房屋抵押,且在约定的过户时间之前不能归还抵押贷款,则卖方届时是无法履行买卖合同的;其三,如果卖方在这5年时间里因为其他债务纠纷,房屋被司法部门查封甚至拍卖处置,买卖合同同样无法履行。(记者 程旭辉)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