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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夫妻状告二奶讨还百万元财产
稿源: 华龙网-重庆晚报  | 2008-09-07 07:40:41

  代理人辩称纯情二奶受欺骗

  法院开庭时,王娟娟没有现身,而是全权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法庭上,王娟娟的代理人称,王娟娟一直不知庄海涛已婚,直到收到传票才知道这一事实。王娟娟本是一个纯情女子,正是因为轻信了庄海涛的花言巧语,当初才和他发生了关系。两人发生关系后,庄海涛一直说要和王娟娟结婚,王娟娟的家人也把他当成自家女婿,结果庄海涛并没有兑现诺言。

  为了证明庄海涛在蒙骗王娟娟及王家人,代理律师拿出一张彩色图片呈交法庭。按照律师的解释,那是王娟娟父亲墓碑的照片。在王娟娟和庄海涛认识后,王父还健在。王父过世后,家里人在墓碑上也镌刻了庄海涛的名字,身份是女婿。

  对于庄海涛出钱购房一事,王娟娟的代理律师另有说法。律师称,王娟娟为买房也前后出资70余万元,这些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为了证明借款的真实性,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借据。律师同时强调,在王娟娟和庄海涛同居期间虽然没有外出工作,但身为家庭主妇,为照顾庄海涛付出了很多。

  王娟娟的代理律师认为,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接受已婚人士的赠与,就算杜明丽的财产受到侵犯,也是庄海涛的行为,与王娟娟无关。庄海涛赠与给王娟娟50%的房屋产权是合法的。

  对此,庄海涛、杜明丽的代理律师称,录音证据表明王娟娟一开始就知道庄海涛已婚,因此不存在欺骗一说,相反,录音可以证明王娟娟多次向庄海涛索要资金买房买车的事实。王娟娟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她也不可能出资买房,更不存在她借款买房的事实。

  不过,王娟娟的代理律师认为录音证据是偷录的,不能作为证据。同时,王娟娟在录音中说的也是气话,根本不可信。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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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