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再次增发困难群众物价补贴,这是今年第三次对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补贴资金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根据今年以来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实际情况,此次物价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市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人员和持《社会扶助证》的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成员。补贴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和城镇持《社会扶助证》家庭成员为12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持《社会扶助证》家庭成员为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