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订货、购物等这种新型的消费方式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网络在为广大网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不法分子作案有了可乘之机。
2008年7月28日下午,周某在阿里巴巴网上谈好生意后,驾驶大货车从余姚来到某地,将网上自称“李进豪”的人订的黄铜棒送过来,到后“李进豪”派人来接受害人,派来的男子甲上车后将被害人带到一个仓库,由于货太多,周某要求男子甲再找些人来帮忙,男子甲就找来三个摩的师傅一起搬货,搬完后,男子甲谎称带受害人到另外一个小巷里拿钱,刚下车,男子甲就跳上事先准备的摩托车从小路逃跑,受害人追赶无果,共被骗去黄铜棒500公斤,总价值84000余元。
当前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手法:一是以低廉的价格引诱。行骗人一般自己建立电子商务网站,或是通过比较知名、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发布虚假的商品销售信息,以所谓的“超低价”、“走私货”、“免税货”、“违禁品”等名义出售各种产品,使一些人因低价的诱惑或好奇心态而上当受骗,同时以“减少手续费”、“支付时间长”、“交易快捷”等借口尽量劝说受害人不要通过“支付宝”等方式支付,直接将现金存入其指定账号。二是吸纳会员,骗取注册费。行骗人在一些普通的网站上搞一些六合彩赌博网站或淫秽色情网站的链接,引诱网民点击进入,交纳一定的注册费(通常以手机号码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即被扣掉手机费10-60元不等),让其成为会员,好奇的网民交钱后往往均不能成为会员,从而上当受骗;或让其成为普通会员后,进一步引诱受害者继续交费成为VIP会员。三是发布中奖信息。行骗人在一些游戏的网站上向玩家发送“中奖”信息,让玩家汇邮费、税费等,这往往使一些爱贪小便宜或有好奇心的玩家上当受骗。四是货不对版。行骗人在收到货款后,发来的货物的价值远远低于受害者所购买的货物;有的甚至只邮寄来一个空的货物包装盒,以此将责任和矛盾推向物流公司或邮局。以上的诈骗手法多为行骗人利用“虚拟的固定电话”作为诈骗的联系电话,一般要求私下交易,承诺先让受害人以先交部分定金,货到后再付全款。当受害人汇出第一笔款后,行骗人会来电声称,要么商品不零售只能批量购买,要么货已运到受害人所在城市,要求再汇余款或风险金、押金、税款之类的费用,否则不交货也不退款。一些受害人迫于第一笔款已汇出,只好抱着侥幸心理继续汇款。而行骗人拿到钱款后也会变着借口一骗再骗,直到被识破就立即切断与消费者的所有联系。
网络诈骗一般采取广泛撒网重点盯梢的方式,实行异地行骗,一般不直接接触受害人,带有极强的隐蔽性,得手后毁掉一切网上证据,消失迅速,难寻踪迹;另辟一套网上虚拟身份和虚假信息“重操旧业”。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在网上畅游的同时也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