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 林海源 通讯员 祝丛枫)曾甲、李某和樊某、曾乙四人因经济拮据,遂商量结伙抢劫。
今年5月7日晚,曾甲、李某和樊某、曾乙在正学公园旁人行道,跟踪行人吕某,伺机抢劫。吕某发现有人跟踪后往马路对面跑。曾甲、李某和樊某、曾乙追至正学东路25号附近时,将吕某抓住,对其拳打脚踢,抢走人民币30元和一部手机。当晚,四人走到某大酒店旁花坛附近时,发现裘某独自一人在路上走,采用同样手段,抢走人民币300元及一部手机。随后,四人又到青少年活动中心附近,采用同样手段,抢走李某挎包。后四人在潘天寿广场,被接到报警的巡特警抓获。
近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以抢劫罪将四被告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