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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商品真的不能“三包”吗
稿源: 奉化日报  | 2008-09-09 10:19:47

  奉化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徐 冬 记者 何剑涛)秋意渐浓,随着新款秋装上市和很多商家趁换季装修店面,夏季鞋服打起了“价格战”。与此同时,“特价商品不退换”的“霸王条款”也频频上演。日前,市民李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她遇到的一件事。

  李女士在市区一家服装店里给儿子买了一件短袖T恤,因为赶着回家吃饭,李女士没仔细看便付钱叫服务员包了起来,回家后才发现衣服上有个小洞,但店家却说特价商品不能退。

  “包修包换吗?”前天下午,记者在市区惠政路一商店促销摊位前,指着一堆球鞋问道。“打7折的,不包修也不包换。”售货员拿起一双白色球鞋对记者解释道,这双鞋原价是300多元,现在打7折,只要200多元,肯定不能“三包”。面对记者同样的提问,附近一个服装店的促销摊位前,售货员说如果有货,衣服大小不合适可以换,但如果没货也不能退。

  记者随后联系了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特价商品与正常价格的商品一样,经营者不能免除应承担的“三包”义务。只有因存在某些缺陷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并且在销售时向消费者作了说明的处理商品,才可以不予退换。

【编辑:吴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