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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享有:中国医疗保障的新蓝图
稿源: 新华网-江西频道  | 2008-09-10 19:47:27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在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卫生”赫然在列。因此,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突出地强调:“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

  建国后医疗卫生事业取得的成就与市场经济发展造成医疗卫生的不适应

  1949年,中国每万人口拥有的卫生机构数为0.07个,1980年增加到1.83个,增加了25倍;1949年,中国每万人口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为9.32人,1980年增加到28.48人,增加了2倍。平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5岁增长到1981年的68岁,死亡率从1949年的20‰下降到1978年的6‰,婴儿死亡率从解放前的200‰左右下降到1981年的35‰。

  很多研究都对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给予积极评价:“中国用占GDP百分之三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国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国民综合健康指标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成绩十分显著,被一些国际机构评价为发展中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典范。”

  进一步研究发现,是当时特殊的社会脉络造就了医疗卫生事业的“显著成绩”:其一,社会经济环境日益改善使健康水平得以迅速提高;其二,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结构可以有效地将医疗卫生服务推行到基层并落实到家庭和个人;其三,国家对医疗服务和药品生产具有强大的控制力。

  还有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当时的最高政治权威毛泽东的思想,如“应当积极地预防和医治人民的疾病,推广人民的医药卫生事业”,“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等等,具有普适性的意义。

  改革开放后,中国原来的医疗卫生体系逐渐与市场取向的体制转轨不相适应。其一,城市单位体制的削弱和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使医疗卫生服务失去了依托。其二,市场经济的深入使中国不能再人为地维持医疗服务和药品生产的低价;其三,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整个社会对健康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社会脉络的变化,导致了计划时期建立的医疗卫生体系的逐渐陷入困境,最终到了非改革没有出路的地步。

  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过程

  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始于80年代中期,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即政策环境剧变阶段、医疗保险改革阶段、推行“产权改革”改革阶段及反思与重构阶段。

  政策环境剧变阶段(1985—1995年)这一时期医改的核心思路是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基本上是克隆国企改革的模式。改革的基本做法,则是“只给政策不给钱”:在卫生总费用中,国家财政所承担的份额从1980年的1/3强(36.2%)迅速下降到1990年的1/4(25.1%),再下降到1995年的1/5弱(18.0%),而个人负担部分却从1980年的1/5强(21.2%)上升到1/3强(35.7%),再上升到1995年的将近1/2(46.4%)。

  同时,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失控,医疗费用迅速增加:1978年,公费、劳保医疗两项费用总支出仅27亿元,到1993年,上升为465亿元,再过两年,到1995年,则已达654亿元。17年中,竟增长24倍多。

  与此同时,不少国营和集体企业因为不适应市场体制,经济效益大大滑坡:1995年,全国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在45%左右。全国有4万多个停产、半停产企业,涉及的职工已达700万人。另外,还有200万下岗人员和700万失业人员。一般来说,困难企业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实际上已经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因此,1994年出台了《卫生部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现行医疗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陷日益突出,……这种制度不仅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而且本身也难于继续运转下去。”这无疑是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向第二阶段迈进的信号。

  医疗保险改革阶段(1996—1999年)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目标主要是减轻政府和企业医疗支出的负担。当时的政策设计,主要是针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方,即患者的。

  1996年的“两江试点”,拉开了医疗保险改革的序幕。试点方案包括五个方面,前三点主要是针对职工个人,比较具体且可操作性较强;后面两点主要是针对提供医疗服务的政府相关机构和医院,比较原则且务虚的成分更大。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这一轮医疗保险改革,由于政策思路偏重约束需方(患者),实际上使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加重了。从“卫生总费用”看,到1997年,政府的卫生支出在其中所占的比重已经降到了15.4%,直到2002年,一直徘徊在15%上下,到2003年以后才略有起色,2005年恢复到接近1995年的水平(18%)。同时,个人负担部分的比例2000年上升到59.0%,2001年的60.0%,然后逐步降到2005年的52.2%。

  1998年改革后,中国能够享受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人数骤降,只剩下三部分人,即“参加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改革”的职工401.7万人、离退休人员107.6万人,“参加职工大病医疗统筹”的1108万人,“参加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78.8万人,共计1588.5万人。

  当政府和社会都把注意力放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之上时,医疗服务体制本身的“市场化”悄然做大。

  推行“产权改革”阶段(2000—2003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终于尘埃落定,医疗服务领域到了“产权改革”的新阶段。

  2004年,卫生部有关领导进一步提出:在医疗体制改革中,政府要“大踏步”后退,只管部分公立医院,其他的走向市场。这样的改革思路,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抓大放小”、“改制转轨”……如出一辙。当时,有近百亿民间投资和外资准备介入中国的近百家的医院改制工作。据说,中国医疗产业的总市场价值为6400亿元。

  2003年,SARS的突然袭击给中国社会当头棒喝。SARS很快从医疗卫生领域的危机发展成一场影响深远的社会危机。所幸的是,SARS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惨痛教训终于使改革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上。

  政策反思与重构阶段(2005至今)2000年,我国在世界卫生组织就“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对191个国家的排序中处于倒数第四。2004年,卫生部公布了《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用调查数据还原了一个“看病贵、看病难”的真实而又残酷的现实世界。有48.9%的居民生了病不去医院看病,在去看病的患者中,经医生诊断该住院治疗却未住院的也达了29.6%。

  2005年5月,卫生部明确提出:“市场化非医改方向”。医改市场化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靠深化改革来解决,近年来,一系列新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政策相继出台,主要目标是构筑一个惠及“全民”的医疗保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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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