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鄞州
网友报料:关于星城小区所有小孩子的安全问题
稿源: 中国宁波网综合  | 2008-09-11 10:15:47

  中国宁波网讯 鄞州新闻网钱湖论坛“记者在线”栏目近日发表网友“JZJZJNB”的一个帖文,反映星城小区治安问题。文章网址为http://bbs.yzhnews.com.cn/viewthread.php?tid=14082&extra=page%3D1,全文如下:

  市长您好:

  这个小孩在鄞州区姜山镇是臭名昭著的,在今年四五月间发生过一起惨忍的性虐事件,受害者是一名小学五年级女生,凶器是一根筷子,后来听说这个女孩子宫被摘除了。但是因为他不满十四周岁,最后只是赔钱了事。

  这个小孩就住在我们小区。前天,8月10日,我同事十岁的女儿险遭他的毒手,我们小区所有十岁左右小女孩的父母限入深深深的恐惧中。事情是这样的,下午一点四十五分这样子,小女孩一个人到楼下来放放风就被他盯上了,从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那个坏坯子先左右张了张,看看有没摄像头,然后就上去说要跟女孩子一起玩,女孩不理他,他就把她往僻静的地方拖,在监控录像中已经能够看到他们两个撕扯在一起了,接下去有两三分钟时间被他拖到了摄像头拍不到的地方(可见时常在预谋,时常在找地方作案),同事的女儿说跟他撕打了两三分钟的样子最后终于逃脱了。同事的女儿学过两年舞蹈,有点功底,换成我的女儿惨剧不能幸免。那个坏坯子要上初二了,同事的女儿才要上四年级。从录像中可以看出当时并不是绝对没有人,事发时有一辆载着纯净水的三轮车骑过,附近还有一个老婆婆,但这个坏坯子视若无睹。

  我同事向派出所在地报了案,她说也没叫她做笔录什么的,反正她没签过任何字。大概没发生严重后果是不会理她的(我想政府部门不是专用来亡羊补牢的吧?)。当晚她只好自己去查看监控录像,一直查到凌晨,终于找到了事发时的片段,她想把这些作为证据拷贝下来,结果没一个人帮她,小区保安说他们不会搞,打电话给维修录像机的公司说没空,派出所的民警好象说他没这个权利。民警还给我们普了法,说他不满十四岁,就算是杀了人也只能赔钱了事。法律我们懂,但是这个祸害威胁的也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童,祸害受到法律保护,可是小区里那么多无辜小孩子就的安全就受不到任何保障了。从事发时的情况看那个祸害是一有机会就会下手的,说是前一阵子并不住在这儿,前天才刚回来住,一来就出事。

  作为一个十岁女孩子的家长,我限入了深深的恐惧中。法律只保护坏小孩,弃我们整个小区所有小孩的安全于不顾,我不能理解。

  我不知道四五月间受害女孩的家长是怎么想的,如果这样的惨剧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作为母亲,我是不惜走上犯罪道路的。

【编辑: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