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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70%
稿源: 新华网  | 2008-09-15 15:29:00

  新华网南京9月15日电(记者凌军辉)为了改善企业投资环境,江苏省工商局日前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其中,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据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介绍,此次出台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组合拳”,将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服务企业的水平。首先,扩大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允许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向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出资。扩大非货币出资比例限制,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新增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不受限制。

  其次,全面开展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支持企业按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担保渠道。工商部门为企业办理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杨卫东表示,工商部门将积极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投资人按照《关于试点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登记的通知》,创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经银监会批准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允许其改制登记时发起人(股东)超过200人。

  据介绍,江苏还积极鼓励外商投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江苏设立分支机构,根据金融机构内部多级管理需要调整工商登记管辖权限。省、市级金融机构分公司分别由省工商局、省辖市工商局注册登记。金融机构分公司下属营销部和服务网点可直接在所在地县级被授权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