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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成浙江消保委接诉新热点
稿源: 中国新闻网  | 2008-09-16 19:35:06

  中新网杭州9月16日电(记者 柴燕菲)作为新兴的购物方式,电视购物以其省力、省时、方便、快捷等特点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认可和采用。但是,由于该行业中一些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不高,整个行业有待规范等原因导致近几年来电视购物消费纠纷越来越多。今年八月份,浙江全省消保委受理有关电视购物的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

  “从浙江全省消保委系统受理的投诉情况分析,电视购物主要存在无故拖延供货商品型号、实际使用功能与事先约定或承诺不符,收到的商品毁损,商家和快递公司互相推诿,广告承诺的售后服务不能兑现等问题。”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总结了电视购物的几大问题。

  该负责人随即向记者陈述了近期一起投诉。今年7月7日,宁波消费者陈某在某电视购物频道看到,某品牌健身器材公司在推销塑身踏步机,每台价格1338元,陈某当即打电话订购了一台。7月10日该公司的宁波送货员迅速将踏步机送到陈某家中,7月15日踏步机出现液晶显示器失灵,塑料轴承破裂等故障,无法继续使用。于是陈某就向该公司在宁波的送货员反映要求调换,送货员以他们只管送货,不负责售后服务为由拒绝调换,陈某又向电视台投诉,电视台又以只负责播出广告不负责产品质量为由继续推脱,无奈之下陈某向该公司山东总部的售后服务部联系,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说要研究一下再答复,以后就没有回音,等到7月23日他再去电话向该公司询问时,却发现电话已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经销商鱼龙混杂,个别企业利用电视购物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欺诈,而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往往不能直接检视商品,因此该类案件的解决处理率比较低。”消保委因此建议消费者警惕电视购物,尽量选择实力强,背景良好的电视购物企业,另外在签收商品时应先开封验收,商品合格之后再签收,而贵重、价高的商品应尽量到店铺式商场购买。(完)

【编辑: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