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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作照出现在内部刊物上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9-17 13:04:49

  本报讯 原在宁波某机泵公司当过车床工的应师傅,在与机泵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偶然发现一本名为《××信息》的刊物在刊登机泵公司宣传文章时配用了一张他的照片。他觉得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了,对机泵公司及刊物编印方提起诉讼(本报曾作报道)。记者昨天从鄞州法院获悉,经该法院一审、市中级法院二审,这起肖像权纠纷已有定论,应师傅败诉了。

  法院查明,《××信息》编印方是机泵公司所在工业区的管理机构,《××信息》属于工业区内部宣传资料。机泵公司在通过美国API质量管理的年度审核后,撰写宣传稿件并配上美国专家在该公司车间里进行检测审核的照片,送《××信息》编印。照片中除了美国专家,还有应师傅。

  法院指出,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机泵公司以及《××信息》编印方使用出现应师傅人像的照片,虽未经应师傅同意,但照片的主题是反映美国专家在机泵公司车间里进行检测审核,相关宣传稿件也是报道公司通过美国API质量管理年审这一事项,并无营利目的,也不同于商业广告。因此,机泵公司以及《××信息》编印方没有侵犯应师傅的肖像权。

  同时,照片中,应师傅的形象也没有被丑化,应师傅的名誉、地位、身份没有因照片受损,应师傅要求精神抚慰金的请求也不能支持。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