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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抢劫6元钱被判入狱3年
稿源: 南方日报  | 2008-09-17 13:53:15

  本报讯(记者/陈球 通讯员/大勤陈绮乔)两名来自自广西岑溪的青年,不务正业,干起打家劫舍的勾当,抢得6元钱,结果双双被判入狱3年。

  今年3月12日,从家乡广西来中山已一年多的陈勇、李林相聚聊天,探讨如何弄些钱。到中山以后,他们进过几次工厂打工,工作辛苦钱又不多,他们不干了,做生意又没有本钱。最后不约而同地想到抢劫。是夜,他们窜到小榄镇永宁中学附近的一处偏僻的草地旁伺机作案。当被害人卓某从草地旁经过时,潜伏已久的李林冲上去对着卓某的胸口就是一拳,陈勇用力卡住卓某的脖子,两人合力将卓某拖进附近草丛,然后将卓某按倒在地抢走他身上的6元钱。

  卓某被劫后,心有不甘,偷偷尾随陈勇、李林。次日凌晨1时,来到永康小学附近路段,卓某看到有巡逻的治安人员便马上报案。治安人员当即把陈勇、李林抓获并交公安机关。

  上月21日,中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陈勇、李林二人犯抢劫罪,双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