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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为1500元钱杀儿媳 被判有期徒刑3年
稿源: 新华网  | 2008-09-18 15:31:08

  儿子犯罪被捕后,老汉担心儿媳拿着1500元积蓄远走高飞,于是欲置儿媳死地。近日,(上海)松江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狠心公公老伍有期徒刑3年。

  今年50岁的老伍是甘肃人,今年春节过后,他带着儿子、儿媳到上海打工,希望能改善家里的环境。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儿子小伍在一家KTV找到了服务生的工作,他自己也在一家工厂做起了门卫,虽然两人工资都不高,但比起老家微薄的收入简直有天壤之别。

  然而幸福的生活总是短暂的,2008年3月7日晚上,儿子小伍在送女同事回家的路上,利欲熏心,对其欲行非礼,因同事的强烈反抗而未遂,于是就抢了她的钱包和手机。后小伍被警方抓获。

  随着儿子的被捕,伍家陷入了混乱,他和儿媳的关系也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原来,他们到上海时带了1500元的生活费,以备不时之需。由于父子俩很快找到工作,这1500元就交给了儿媳作为备用。然而现在儿子被捕,犯的又是抢劫、强奸的重罪,估计会被判重刑,难保儿媳不会见异思迁,携款而逃,落得人财两空。于是,为了这1500元,老伍就天天和儿媳争吵,希望能把钱要回来,而儿媳却始终不肯,公媳关系一下子跌入低谷。

  3月23日凌晨,绝望的老伍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他趁儿媳熟睡之际,用橡皮管将煤气从窗口破口处输入儿媳的房间,想造成煤气泄漏中毒身亡的假象。幸亏儿媳闻到了浓重的煤气味被惊醒,终未酿成大祸。老伍为此被警方逮捕。

  老伍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和儿子的相遇,最后会是在看守所里,穿着同样的囚服,戴着同样的戒具,留着同样的光头。继儿子小伍犯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父亲老伍也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被松江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祝玲张华陆晓晴) (来源:新闻晚报)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