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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卫生局原局长被判8年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9-19 08:09:50

  本报讯(通讯员 曾祥生 冯建 记者 胡珊)奉化市卫生局原局长梁剑兴利用下属卫生院建楼之机,收受工程承包人贿赂。昨天,记者从奉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梁剑兴被奉化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49岁的梁剑兴原系奉化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从2004年底开始,奉化市部分卫生院需要翻建新楼,由于建楼必须报奉化市卫生局批准,手握权力的梁剑兴成了一些工程承包人行贿的目标。

  2004年12月至2008年3月,梁剑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部分卫生院建设工程承包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14万余元。案发后,梁剑兴亲属代为上缴了全部赃款,具有立功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