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郭文婷 李明敏)本报6月23日报道了3名网络黑客跳槽后,入侵原同事电子邮箱,截获数千封电子邮件一案。昨天,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判处贺某、俞某和王某三人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并没收3台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
贺某、俞某、王某都是80后青年,原系江北某软件开发公司员工。今年3月中旬,3人跳槽至上海某网络信息咨询公司工作,并从当月底开始入侵原公司同事电子邮箱。他们在位于海曙区柳汀星座的办公室内,通过互联网成功破解了原同事陈某、蒋某等人的电子邮箱,从中获取客户资料等信息用于新公司的业务开展。
5月15日,江北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报案。江北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6月12日将贺某、俞某和王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