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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全省居首
稿源:  | 2008-09-22 09:01:58

  鄞州新闻网讯(记者俞珠飞通讯员庄瑞君任适兰)我区山农近来得到一个好消息:今年我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已增加到20元/亩。这一标准为全省之最,将惠及全区1.8万户山农。19日,区财政部门已将相关资金划入鄞州银行,山农马上可从个人账户中拿到这笔资金。

  作为全国绿色小康县(区),我区相当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2005年起,区政府将生态补偿资金列入财政专项,当年我区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达到11元/亩,之后,补偿标准逐年提高,去年上升至15元/亩,其中12元到户,高出省、市实施的补偿标准。

  今年20元/亩的补偿标准中,损失性补偿为16元/亩,同比增加4元/亩。全区共计补偿资金达522万元,其中221.9万元到户。与此同时,我区加大了生态林补偿资金到户工作,对分有责任山、自留山的林农进行重新登记,并在鄞州银行建立了18047个存折账户,补偿资金由区财政直接划入银行个人账户,集体统管山补偿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入所在村,改变了原补偿资金到村后再由所在村分到人的到户方法。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不断提高,推动了我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目前,全区已建设生态公益林面积达32.65万亩,为我区争创生态公益林示范县(区)打下了良好基础。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