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终于有了实施细则。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就《劳动合同法》中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回答了社会上普遍关注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等热点问题。你对身边的用工环境还有哪些困惑?欢迎你来电参加“热点星期三”,本报将安排专家答疑解惑,与你交流沟通。
集中接听时间为本周二晚上7点到9点。本次话题将由市律师协会劳动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刘慧杰律师和市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康派律师事务所胡栋律师共同主持,届时读者可拨打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咨询。详细内容将在周三的晚报上刊登。(记者 姜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