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支付担保金
维权常成一场空
本报讯 昨天上午,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的法律援助广场活动在全市8个广场同时举行,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接受市民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起。活动中,记者发现仍有一些问题困扰着弱势群体的正常维权行动。
有许多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反映了一个问题,历经一道道法律程序,眼看着自己的工伤、社保或人身损害补偿或赔偿就要实现了,却发现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的企业已注销或已无能力补偿或赔偿。“看着他们失望的表情,我们心里也不是滋味。”现场法律援助专家告诉记者,这类情况经常发生,问题主要出在诉讼保全阶段。
在许多工伤、社保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因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多是弱势群体,不少人无力支付补偿额或赔偿额10%的诉讼保全担保金,因此在进入诉讼程序时,无法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往往在经过时间不短的诉讼程序,法院裁决可以获赔后,却发现对方企业要么已注销,要么已改名换姓,要么资产莫名消失,无力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执行很难进行。“最好是建立政府担保基金。”专家认为,建立政府法律援助诉讼保全担保基金,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工伤、社保、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补偿或赔偿额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之间,基金金额不会太大。作为法律援助机构,也会在严格审查案件、力求胜诉的基础上动用这笔基金,避免浪费。
在昨天的活动中记者还发现,许多前来求助的务工人员对企业动不动就注销后重新注册登记感到难以理解。“人员、办公场地、经营内容都没有变,怎么就成了另外一家企业?怎么就可以不承担对我们的责任呢?”针对求助者反映的问题,援助专家告诉记者,有的企业为逃避过去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责任,常常采用注销企业后,又立即申请注册新企业,然后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不明就里的员工往往被忽悠。其实新旧相比,这些企业变化的仅仅是企业名称。但此时,从法律意义上说,新旧企业已经没有任何联系了。这一现象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记者 姜恒 通讯员 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