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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29名农民工终于领到欠薪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9-24 08:05:21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祝文权)“终于可以拿工钱了!”昨日上午9时,在余姚法院执行庭,47岁的农民工舒另文高兴地在收条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据悉,昨天包括舒另文在内的29名农民工共拿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6万多元工资。

  据舒另文讲述,去年4月16日,他从湖南老家来到余姚市东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找工作。当时该公司刚好有一个装修项目,他便被留下来做杂工,口头约定每天工资80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了6月初,工程完工了,公司老总却没有按时支付工钱,拖欠了舒另文26天半工钱共计2120元,老板承诺到时工程款结算了就付钱。

  而事实上包括舒另文在内,东鑫公司还拖欠其他28名农民工的工资,总计68044元。后来,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公司老总陆某债台高筑,躲了起来,他向工人们的承诺也变成了一张空头支票。

  去年9月,在舒另文的组织下,工友们将东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该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全部工钱。余姚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时,公司的法人代表胡某和总经理陆某(两人是夫妻关系)拒不到庭,随后法官根据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法缺席判决东鑫公司支付员工所有工资6万余元。

  随着判决的生效,29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多方寻找被执行人,均无功而返,细心的法官告诉工人们不要放弃,应时刻注意该公司负责人的行踪,一旦有所发现,立即打电话给法院。

  今年中秋节的前一天,以为风声已过去的该公司老总陆某出现在了慈溪的一家酒店里,恰巧让一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发现,这位农民工赶紧拨通了法院执行庭法官留给他的联系电话。接到消息后,法官立即从余姚赶赴慈溪,将陆某控制起来。

  随后,法官又顺藤摸瓜,找到该公司法人代表胡某,将两人司法拘留。在法律的威慑下,两名负责人认识到了抗拒执行的后果。他们最终同意拿出钱来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被拖欠的货款,法院则在第一时间将钱分给了29名农民工。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