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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民营企业宣言:订合同前先签廉洁协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9-25 07:42:25

  本报讯(记者张伟方 通讯员王玉祥 周永卫)最近,金田铜业集团采购部综合采购科科长蒋雪琴要为员工采购价值18万元的苹果。她货比三家后,约了山东一家客商前来洽谈,确定了价格、交货期后,要求客商先签一份廉洁协议书,然后再签订正式合同。

  签订合同先要签廉洁协议,这是宁波最大民营企业之一的金田集团定下的“铁规”之一。记者在廉洁协议书上看到十几条“不得”和“严禁”。比如,客商不得利用各种场合、各种名义宴请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公司人员馈赠礼品和礼金,不得提供娱乐、旅游等服务。同时,“金田”对员工也提出了廉洁要求:禁止员工以任何名义向对方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不刁难对方。客商有权向公司举报此类情况,经查实,公司将给予客商5000元奖励。

  蒋雪琴说,这份廉洁协议就是诚信协议,如果客户不肯签,公司规定直接将其淘汰出局。同时,公司对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罚也十分严厉。去年一名老资格中层干部在树木采购中未做到货比三家,违反了操作规定,使价格没有得到控制,立即被免职了。

  为营造诚信的经营环境,金田集团把反腐倡廉文化纳入规章制度中,加强对营销、采购等重点部门人员的过程监管,近年来形成了280项制度、1167条业务流程。除了“有形”的制度化规定外,“金田”内部还有不少“约定俗成”,如“不准下级请上级吃饭”。“这一‘规矩’是在告诉大家,干部升迁靠的是能力、业绩和公平竞争,通过吃吃喝喝来拉关系、拍马屁行不通,也不允许。”公司一名老员工说,现在这条诚信约定已沉淀为公司的“潜文化”,几年来没人违反。

  日前,“金田”党委成立了公司纪委。新任纪委书记曹利素说:一系列廉洁规定其实是在无声地向社会和客户表明,这是一家注重自律、讲求诚信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尊廉崇廉、诚实守信将为企业赢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