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让市民参与到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来,市质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30名“质量代表”。凡关注、热心并熟悉质量工作的市民均可报名参加。
“质量代表”的主要职责是了解、收集并及时向质监部门提供区域产品质量状况信息,举报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参与质监部门相关工作研讨,列席市级产品质量违法违规案件审理会议;担任质监系统行风监督员。“质量代表”属公益志愿无偿性社会工作,市质监局将向录用者颁发“宁波市质量代表”聘书,聘期一年。
有意者可自即日起至10月30日,向市质监局或所在地质监部门报名申请,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工作证及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