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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不靠边开门伤到人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9-27 13:09:28

  本报讯 还没靠路边就迫不及待停车让乘客下车,不料乘客开车门“开”出了事故。昨天,记者从鄞州栎社交警中队了解到,一的哥因为随意停车付出了大代价。

  9月24日晚上9点左右,在段梅公路布政菜场附近,出租车司机何师傅把乘客林女士送到目的地后,就停车让林女士下车,但他停车的位置与路边还有一段距离。此时,后面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车想从边上驶过,不料林女士刚好打开了车门,把骑电动车的余某撞倒在地,导致余某腿部受伤,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这样的事故,责任在乘客还是司机呢?围观群众议论纷纷。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鄞州栎社交警中队民警解释,出租车司机按规定应当靠路边30厘米停车,所以司机要负主要责任。而乘客开车门时没注意观察外面的情况而致人受伤,也有一部分责任。

  由于这起事故涉及到伤人,目前已经立案处理。民警提醒司机师傅,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以为靠边停车是个小细节就可以忽略。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