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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高速交通违法明起可以异地处理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9-30 08:09:06

  本报讯(记者 诸新民 通讯员 浦岷)从10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推出8项便民服务措施,其中包括全省范围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实行异地处罚、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限期办结等。

  10月1日起,省高速交警将在省际卡口、各支队及大队部设立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凡是高速交警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获记录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都可以在总队下属的任何一个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处理。

  对简易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不滞留车辆,快速撤除现场;一般程序事故,除需技术鉴定事故外,5天内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应急救援中心统一使用“12122”电话号码,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咨询和投诉。

  在高速公路省际卡点及省内各主要出入口设置执法服务岗亭,执法服务岗亭可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并为有需要的过往司乘人员提供包括行驶线路在内的指路服务、相关高速公路通行地图及警民联系卡等服务。

  同时开展“防驾车疲劳提醒服务”,在“浙江在线”网站设立“浙江高速交警便民服务岗”,行政审批实行即时受理审批制度。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