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 萌 通讯员 赵芳放)近日,宁波海关接到不少企业电话,咨询关于奶粉进口的相关证件问题。宁波海关表示,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口包括奶粉在内的奶制品时,均应提供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海关提醒企业,进口奶粉等奶制品时,除应申领相应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外,在向海关申报时,报关单各项内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报,在进口货物报关单“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必须填报奶制品的具体品牌。企业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规范申报并做好相关证件申领工作,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