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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期间高速公路上事故多发 须谨慎驾驶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0-04 08:24:53

  本报讯(记者 周勇 通讯员 鲍雷东)国庆长假,许多人会带上家人或朋友自驾游,在领略自然风景名胜的同时,好好放松心情。前天,上海的王师傅却因驾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间距,追尾碰撞前方一辆轿车,影响了自己一家人和苏州林师傅及其朋友的旅游计划。

  10月2日上午10点左右,王师傅驾车从上海过来,准备到溪口旅游,途经甬金高速往溪口方向6公里附近时,突然发现前方苏州牌号的轿车紧急刹车。王师傅来不及采取措施,车子正面碰撞前方轿车。

  这时,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四大队的巡逻车经过此地,交警迅速对现场进行了处置,交通很快恢复畅通。幸运的是,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据王师傅陈述,自己当时在行车道上行驶,速度100公里/小时左右,突然发现前方苏州牌号的轿车紧急刹车,由于自己跟车距离比较近,距前车仅30米左右,加上旁边车道又有很多小车在行驶,于是马上踩急刹车,但还是撞了上去。

  当时,车内还有两位家人,幸好都系着安全带,没有受伤。王师傅说,按原计划,溪口是一家人旅游的第一站,还想去象山玩。现在车子坏了,哪里都去不了,宁波又没熟人,只好联系上海朋友开车过来接自己回去。

  苏州牌号车驾驶员林师傅告诉交警,他突然发现前面的车子踩刹车,就跟着踩刹车,没想到被后面的车子撞了,影响了他和随车朋友们的出游计划。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如果当时王师傅驾车控制好速度,这场事故就不会发生了。

  据高速交警宁波支队透露,长假以来,高速公路上共发生数十起交通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这些事故以追尾为主,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违法行为:车辆超速行驶、驾车违法变更车道、未与前车保持安全间距。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国庆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比平时增了好几倍,且车辆基本上以小型客车为主,这无疑给路面安全行车带来了隐患。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车时系上安全带,注意力要集中,谨慎驾驶!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