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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IC卡无法挂失 周女士提出疑问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0-05 08:05:28

  本报讯(记者 范洪)周女士前些天在三江超市购物时,不慎将超市的消费IC卡遗失,但超市却根据规定,拒绝为她办理挂失。对此,周女士提出疑问:这是不是超市的霸王条款呢?

  前天,周女士在三江超市黄鹂店购物,当她买完东西付钱时,发现超市消费IC卡丢了,找了好半天都没有找到。“卡里还有259元呢。要是别人捡走了用掉怎么办?”她赶忙来到服务台挂失,并报出了卡号20022219800,并提供了以前购物时留下的小票。可是工作人员却告诉她,IC卡背面是有明确规定的,卡片“不记名、不挂失”,因此超市不能办理挂失手续。

  三江超市黄鹂店店长盛先生告诉,要限制一张IC卡在超市的每个门店使用,目前在技术上还难以做到,因此超市规定消费IC卡“不记名、不挂失”。如果是银行联名卡则可办理挂失。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