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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旅社12小时钱物被盗该谁负责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0-05 13:13:49

  本报讯 离开旅社超过12个小时,客人返回要求旅社赔偿他被偷的2000元钱,旅社因客人所丢财物得不到认证,不愿负责。昨天,郝某因与旅社协商不成,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

  郝某是贵州大方县人,他告诉记者,10月1日他入住鄞州区高桥镇卖面桥村的平安旅社,第二天7点半离开旅社,直到2日晚上将近8点才发现钱包隔层里的2000元现金不见了,他立即返回旅社要求赔偿。旅社方认为,已经离开旅社超过12个小时,怎么能证明这2000元是在这里被偷的。

  郝某向高桥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的石警官表示,案件还在侦查。由于警方发现平安旅社是一家没有营业执照的非法旅社,旅社的老板钱某已经被拘留。石警官提醒,国庆期间出门在外,旅客要增强防扒防盗意识,即使投宿小旅馆也一定要关好门窗,加强防范。(实习生 赵娜)

【编辑:周倩倩】